阿勒泰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 2022年05月27日 点击:[ ]次

2022/05/26 1.5w 阅读 94 点赞

中心各科室、管理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同渡过难关,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根据5月2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和5月26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关于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视频会议精神,现将阶段性支持政策内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三)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四)上述支持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二、相关要求

(一)中心各科室、管理部要按照通知要求,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阶段性支持政策工作。

(二)各管理部要通过综合服务平台渠道,实现更多业务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服务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5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