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迎来年度结息日,目前利息已全部自动打入个人账户,请缴存人注意查收。
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账户之日起,按国家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计息周期为上一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利息计算公式为:利息金额=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实际存放天数×年利率÷360。目前,执行中国人民银行1.5%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结息采用积数计息法,当年归集与上年结转资金分别计息,结息后利息全额转入本金继续计息。
缴存人可通过以下渠道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登录“手机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或关注“新疆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
住房公积金及其利息归职工个人所有,结息资金可用于购房提取、贷款等住房消费场景。管理部门提醒广大缴存人,合理规划使用资金,并及时关注官方渠道发布的公告,获取最新信息。(章雪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