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更好保障灵活就业人员住房权益,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实施了《阿勒泰地区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布尔津县管理部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学习交流,积极推进政策落地。
新政规定,年满16周岁且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阿勒泰地区非全日制就业者、个体工商户及雇员、平台就业者、自由职业者、进城务工人员等均可自愿参保,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及外籍永久居留自由职业者也纳入保障范畴,无户籍限制。
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携本人身份证和一类银行卡,前往管理部柜台或通过“手机公积金”App完成开户,每人限开一个有效账户。月缴存额由本人在阿勒泰中心年度公布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确定,缴存额自存入账户之日起按央行规定利率计息,每年6月30日结息并计入个人账户。
连续足额缴存12个月以上、信用良好、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可享受与单位缴存人同等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权益,按规定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购房、租房、偿还住房贷款等,也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将综合缴存情况、房屋总价、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单位缴存人和灵活就业缴存人身份可按规定转换,不同地区账户也可按规定办理转移。
下一步,布尔津县管理部将持续加强政策学习和宣传、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理效率,让更多灵活就业人员知晓政策、享受红利;同时简化办理材料,强化贷后服务,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切实保障灵活就业群体的住房权益。(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