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各科室、管理部:
为加快推进阿勒泰地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满足缴存人改善住房需求,解决现实困难,减轻缴存职工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的资金负担,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支持作用,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已列入阿勒泰地区各县(市)人民政府住建部门2019年以来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自住住房“水电气暖”和“门窗”更新。制定了《阿勒泰地区老旧小区“水电暖气”和“门窗”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试行)》,并经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各科室、管理部组织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1.《阿勒泰地区老旧小区“水电暖气”和“门窗”改造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试行)》;
2.2019年以来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证明(模板);
3.阿勒泰地区各县(市)纳入2019年以来自治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表。
阿勒泰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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